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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民用航空法司法解释374条,了解航空安全管理新规

时间:2025-12-09 18:41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高埗律师获悉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为加强民用航空安全管理,防止并减少民用航空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9《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款,此项规定适用于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设立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以及与之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秉持人民至上与生命至上的理念,贯彻整体的国家安全观,牢固地树立起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管行业必定要管安全,管业务必定要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定要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并落实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民航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构建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民航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以及社会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面去防范化解重大的安全风险。

民航空中安全工作于全国范围之内,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展开统一得具备监督管理性质的工作行为,此机构简称为中国民航局,这是第四条所涉及的内容 。

要对本辖区以内的民用航空安全工作开展监督管理的,是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即以下简称为民航地区管理局 。

民航行政机关要处理好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二者的关系,针对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新风险,依据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这样的原则,及时清晰地明确监管责任,依照法律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一般要求

第五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且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从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依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开展从业人员安全作风,和安全文化建设,以此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呈现这样的情况,对于各岗位责任人员、是存在明确界定要求的然后对于责责任范围也有明确规定,并且考核标准等内容也是明确的,而这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应由主要负责人将其建立健全起来进而落实下去的。

民航生产经营个体需构建对应的机制,强化针对全体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状况的监督考核工作,确保全体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得以落实。

第七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要建立健全并且落实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且由主要负责人来组织建立并落实相应的机制。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要依照安全风险分级,去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得及时发现情况,接着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还得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且通报该情况,还要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第八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在本单位所从事的,民航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此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然后,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

第九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其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要由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给予保证,或者由主要负责人给予保证,又或者由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给予保证,并且要对因为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会由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

第十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需要遵守本章,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定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按照第三章的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 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第一节? 总体要求

明确规定,第十一条,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依据本章第二节到第五节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建立以及管理,起码要涵盖其所列举出来的框架要素,同时还要对人员表现所产生的影响予以考虑 。

(二)其中包含本单位所进行的民航生产经营活动,这活动涵盖其提供的相关产品,还包括提供的相关服务;。

三,借助系统描述予以支撑,涵盖查找鉴别跟本单位民航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联的组织接口,。

不曾构建安全管理体系的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之前,去制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计划,进而推动安全管理体系的施行。

第十三条,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当符合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的取证要求,需要符合多项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选择在单一安全管理体系范围下,符合多项体系建设要求。

第二节? 安全政策、目标和资源

第十四条,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本单位的管理者承诺,管理者承诺应当至少包括,下列两个组成部分,。

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确定本单位的安全政策,该安全政策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后予以发布,还要传达至所有从业人员处,并且应当定期进行评审,目的是确保其保持相关性以及适宜性,安全政策至少得涵盖下列这些内容:

1.对安全的承诺,培育和践行积极的安全文化;

2.为实施安全政策提供必要资源的明确声明;

3.承诺建立安全报告程序,鼓励报告安全问题;

4。清晰地指明和航空活动存在关联的不被接受的行为种类,还有不适用于实施惩戒的状况条件。每个情形状态。

(二)安全目标,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确定安全目标的情况下,要适当考虑安全政策,安全目标作为安全表现监测的基础,它要反映本单位的安全承诺,以此保持或者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整体有效性,还要传达给所有从业人员,并且应当定期评审,从而确保其保持相关性和适宜性句号。

第十五条? 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满足下列安全责任要求:

(一)确定,代表本单位,对实施且维持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负起责任的,主要负责人 。

明确界定,本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还有,内部所有部门的安全责任 。

(三)清晰明确出所有管理层以及员工的安全责任,其中涵盖着单位负责人的直接责任,。

(四)将安全责任文件化并传达给所有从业人员;

先要明确有权针对安全风险容忍度作出决策的管理层级,依靠这个层级去最终判定安全风险矩阵,再确定分级标准,还要明确危险源安全风险等级 。

第十六条,特定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去任命关键安全人员,其至少涵盖下列两个组成部分,。

专门的安全委员会,特定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需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作为主任的安全委员会,或者是同等作用的协调议事机构,且要建立会议方面的制度,研究并解决本单位安全政策、资源分配以及安全表现等各种重大问题,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判,进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归属何所属?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任命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该负责人负责实施与保持安全管理体系,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直接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提供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担任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的人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在此之前的6年时限范围之内,于特定的民航生产运作以及安全管理工作岗位之上,或者是在民航行政机关的安全监督工作岗位那里,有着足足超过3年的工作经历;。

先深入地去了解,并且熟练掌握安全管理方面跟其互相关系的理论以及知识,再去掌握安全管理体系所要求的建设流程,还有与此对应的方法,最后全面地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实际状况高埗律师,以及存在的安全问题 。

3.其他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里,安全管理部门要配备充足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且鼓励去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来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呢。对于具备各类专业技术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据本单位实际所需,鼓励他们保持其相关的专业技术资质呀。

存在这样一些特定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它们依据第十七条规定,需针对民用航空器事故,和征候,以及其他航空紧急情况,去制定并保持应急预案,这些单位应该保证,就在民航生产经营活动的期间,该应急预案要与其他接口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适当的协调 。

第十八条,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去建立起来并且保存好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当包括以下这两个组成部分:

(一)安全管理体系手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政策、目标和资源;

2.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3.安全管理体系的流程和程序;

4.有关安全管理体系流程和程序的责任和权限;

5. 给出对安全管理体系边界的系统描述,且要明确,此描述至少要包含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以及主要业务流程、可能会涉及的设施设备、运行环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还有接口的描述,并且在上述提及的这些内容发生变更的时候,要及时进行修订。

(二)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第三节? 安全风险管理

第十九条,特定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去制定并且保持危险源识别流程,要综合运用被动以及主动的方法,来识别和其民航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危险源,这其中涵盖了其提供的相关产品或者服务,还有和内外部接口相关的危险源。

第二十条,特定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去制定并且保持一个流程,采用具备一致性、系统性的方法,针对识别出来的危险源,进行分析,进行评价,进行控制。

第四节? 安全保证

第二十一条,特定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去开展安全表现管理东莞高埗律师,借助安全检查、事件调查、安全报告、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安全信息综合分析等安全隐患排查样式,来收集安全数据,进而进行安全表现监测,监测本单位的安全表现,观察达成安全目标的进展情况,验证安全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特定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独立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单位一般事件的调查,还要按照客观的原则,配合民航行政机关的事件核查工作,同时需遵循深入的原则,及时且准确地弄清楚事件的缘由,并且要依照全面的原则,提出并落实能够消除安全隐患或者控制安全风险的安全举措,以此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第二十二条,特定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保持变更管理流程,用以确定,那些可能影响,与其民航生产经营活动,含其提供的相关产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安全风险水平的变更,识别、管理这些变更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

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有应当具备监测安全管理体系流程的行为,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还有应当具备评估安全管理体系流程的行为,其目的在于保持安全管理体系的整体有效性,其目的还在于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的整体有效性,此为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内容。

第五节? 安全促进

第二十四条,特定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开展对于培训需求的分析,进而制定并且保持安全培训大纲,确保参与工作的人员,拥有履行其安全责任的能力。安全培训大纲所涵盖的范围,应当与各级人员参与安全管理体系的程度相契合。

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起并始终维持正式安全交流方式若干,诸如安全会议会议、通知知会、公告宣告、培培训示以及经验分享共享类等,以此来满足下面陈述具体要求需求:

(一)确保从业人员对安全管理体系的了解程度与其岗位相适应;

(二)传递关键安全讯息,涵盖可能致使其遭受安全风险的安全事项,以及和安全风险有关联的具体内容;。

(三)解释采取特定行动来改善安全的原因;

(四)解释推行或者修改安全程序的原因。

第四章? 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民航行政机关要依据职责分工,依照法律法规推进国家民用航空安全方案的实施,确定每年的安全目标,构建安全表现指标,监测行业的安全表现,规范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不断提高民用航空整体的安全水平。

第二十七条,中国民航局促使健全建立起,《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9《安全管理》所需求的国家民用航空安全监督机构,去掉基本航空立法、具体运行规章以及国家系统和职能之外,之中还涵盖着以下关键要素:

拥有符合标准的技术人员,中国民航局针对承担国家民用航空安全方案职能分工里的技术人员,去制定依据能力的培训方案,涵盖培训需求分析以及初始训练和再次训练计划,供给对应的安全管理培训,并且留存培训记录。

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向技术人员提供适当的设施,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向技术人员提供适当的工具,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向技术人员提供适当的设备,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向技术人员提供重要的安全信息,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向技术人员提供全面且最新的技术指导材料,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向技术人员提供全面且最新的程序,以便技术人员能够按照既定程序,以标准化方式有效履行安全监督职能,并且向行业提供执行相关规章的技术指导,其中包括技术指导、工具及提供重要的安全信息,句号。

民航行政机关有颁发执照、合格审定、授权和批准的义务,要执行文件化的流程,要执行文件化的程序,以此确保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在符合既定要求之后,才能够获准行使执照所赋予的进行相关航空活动的权利,才能够获准行使许可证所赋予的进行相关航空活动的权利,才能够获准行使授权所赋予的进行相关航空活动的权利,才能够获准行使批准所赋予的进行相关航空活动 。 :

(四)安全监察承担的义务,民航行政机关需要去执行以文件形式呈现的流程,要不断地明确并且细致化检查的计划与内容,还有审计以及监测的计划和内容,进而督促持有航空执照、许可证、授权以及批准的相关人员持续保持符合已知既定要求。

(五) 对安全问题予以解决,民航行政机关要用文件化流程,借由安全数据跟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事故与征候调查这类途径,识别行业安全问题,采取适当举措(涵盖强制措施),及时解决已查明的安全问题,在此进程里,借助系统监测以及记录,针对上述安全问题相关单位与个人所采取的措施及其进展状况 。

第八条第二十八款规定,民航行政机关开展监管工作时,需依据各业务特定领域的独特特点,实施具备差异化精准特性的监管举措。要依法综合运用包括强制手段、处罚手段、许可手段等在内的法律手段,以及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信用管理手段、社会治理手段等其他种类繁多的手段。以此促进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个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强化行业风险的防范工作,推动化解风险举措的实施,同时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而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九条,中国民航局构建安全数据收集以及处理系统,达成安全数据与信息收集、储存、整合、处理以及分析功能,明晰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及其相关来源的保护原则,推动持续获取安全数据和安全信息。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创建民用航空安全数据和安全信息收集、分析以及应用机制,明确阶段性安全监管重点。

第三十条,民航行政机关负责打造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将网站、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举报途径予以公开,针对举报而来的事件信息、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等,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核实、调查以及处理工作,同时要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以此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倘若举报事项经核实确属实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三十一条,民航行政机关,要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以及安全生产法规,还有安全生产规章,并要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积极去推动民航安全作风,以及民航安全文化的建设,鼓励并引导行业协会发挥出自律作用。

第三十二条,民航行政机关,鼓励并且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经验,以此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民航从业者必知:第三十三条规定,民航行政机关,应当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

第三十四条,中国民航局构建民航行政机关内部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清晰明确责任追究原则,启动条件,追责主体,调查程序,处理手段,减免责情形,申诉以及纠正等方面的内容。

各类集体以及个人,在保证飞行安全方面,在保证空防安全方面,在保证地面安全方面,在突发事件处置方面,在应急救援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民航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其予以表彰,给其予以奖励,且此为第三十五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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