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规范和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201501/W020150108350393712070.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31日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