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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时间:2018-07-01  【转载】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前就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神会机构,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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