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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派遣员工王某诉派遣公司和实际用人单位工伤赔偿案
一、基本案情:
王某系某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根据与某制品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派遣到B公司工作的农民工。王某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约定顾某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由B公司支付给A公司,然后由A公司负责发放和缴纳,《协议》同时约定“被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B公司应协助A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伤申报和认定等工作,并负担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2005年10月,王某在工作时受伤,经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并对伤残等级进行了鉴定。王某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要求A公司和B 公司连带赔偿王某各项工伤赔偿款10万余元。B公司委托站长代为应诉。
二、案件审理结果
裁决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驳回王某对B公司的仲裁请求。
三、办案思考
对于目前流行的这样派遣带来的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却没有相应独立而具体的法律进行规范,因此一方面国家应该尽快对此类行为立法进行规范,另一方面作为劳务输出企业一定要在派遣协议中和实际用人单位明确被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责任的分摊比例,并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为被派遣员工投保工伤保险,必要时加保商业险,以减少由此带来的风险。
事实上派遣问题也已经引起了我国立法机构的重视,在目前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中对派遣这一用工形式从保护被派遣员工的角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对同一员工最长只能适用1年派遣,如继续使用,实际用人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该类派遣带来的问题会得到有效的规范,被派遣员工的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