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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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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起劳动争议案,85%得到成功调解
在上海滩劳动争议调解圈子里,说起徐仁华,可能有人不认识;说起“上海西郊老徐工作室”,那就人尽皆知。
老徐在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了26年,始终战斗在调解一线。2016年,嘉定区江桥镇劳动部门成立了“上海西郊老徐工作室”,他与4名同伴年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500起,调解成功率达85%,由于工作出色,连续3年,他被评为上海市优秀调解员。
为了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老徐编写了19个系列20万字的PPT课程,其独创的“以案说法”讲课方式,受到了同行的称赞。
本期劳权请他担任主角,讲述“上海西郊老徐工作室”调解劳动争议案的故事。
面对威胁坚持原则
在我们工作室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既有人数达280名的集体争议案,也有金额达1900万元的赔偿案,在众多案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一件面对尖刀威胁的案件。
外来务工者王先生在一家金属制品公司工作,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职工上班时间为8时30分至17时30分,其中包含一小时的午餐时间,每周双休。王先生认为,用餐时间他在单位里,人并没有离开生产场所,所以,他的工作时间应该为9小时,每个工作日加班一小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针对这起劳动纠纷,我们请当事双方前来工作室调解。调解日,王先生带来了两名大汉,号称是他的“代理人”。调解开始后,企业方述说了他们的理由:午餐一小时,王先生在食堂就餐,并没有参加劳动,因此,不存在加班一说。但王先生带来的两位“代理人”却认为,员工工作时间包括准备时间、结束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吃饭就是员工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应该算加班。面对当事双方的争执,我们工作室依照法律规定,给出了解释:现实生活中,员工整理工作器具以及换班时工作交接等,可以算工作时间,但王先生午餐一小时本身并不是有效的工作时间,且这一小时王先生可以自由支配,这段时间用人单位也没有对他进行管理和使用,因此,实事求是地说,王先生午餐一小时不能算加班。
王先生带来的两位“代理人”看我们不支持他们的主张,顿时目露凶光,其中一名“代理人”突然从怀里拔出一把尖刀,放在桌子上说,今天,他们提出的条件,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
面对突然发生的变故,我们无所威惧地指出,在调解过程中,任何动用恫吓、威胁的手段都是无效的,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们义正词严的警告下,两位“代理人”灰溜溜地离开了工作室。
本来,事情到此地步,应该结束了。但是,我们考虑到当事双方还要共处下去,如果思想上的芥蒂不解开,还会出现新的矛盾。我们便继续询问职工还有什么其他诉求。职工表示,他工作多年,一直没有加薪,希望通过工作室,能实现他的加薪愿望。经过思想工作,用人单位答应了他的要求,而王先生也对他请“黑代理”的做法,诚恳地做了赔礼道歉。
在现实生活中,极少数职工认为,调解就是“谈尺寸”,谁凶谁占便宜,尽管有的诉求明显无理,但还是采取“闹”“缠”“吓”的手段。对此,我们工作室做了总结:首先,我们必须坚持依法调解这一底线,不管当事方采取何种手段,凡是超出底线的无理要求,一律不予支持。同时,对职工合乎情理的要求,也尽可能达成其愿望,促使当事双方能够和谐解除事端。
“消气法”解决兼职争议
在日常接待中,我们工作室碰到最多的,就是劳动者遇到问题,无论对错,都是带着怨气火气上门。对此,我们采取“消气法”,通过拉家常、递水倒茶等,拉近与职工的距离,了解职工的真实想法,以便对症下药。
2016年5月的一天,在一家制冷设备公司从事保安工作的老李匆匆赶到工作室。他说,他是一名外来务工者,在这家公司担任保安后,由于家境不好,为了增加收入,他便又去另一家企业应聘,同样担任保安。由于两家单位安排他的都是做一休一的班次,恰好上班的时间又错开,他便做起了两份工作。
哪知,他在外兼职的事让制冷设备公司知道了,公司恼火之下,做出了提早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老李委屈地说,他在外打工,用的是自己的时间,与单位何干,企业凭什么开除他?
看起来,老李似乎受了很大的委屈,但经过详细的询问,我们发现,老李所在的制冷设备公司在其入职时,发放的《员工手册》明确写明,“不允许员工下班以后从事兼职工作,经指出拒不改正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老李当时还在签收单上做了签收。而且,他在外兼职的事企业发现后,企业明确要求他停止兼职行为,但他拒不接受。
由于错在职工,我们便详细地对他进行了法律解释,并答应给他调解一次。
调解日,我们请来了单位人员和老李。调解开始后,企业方强硬地认为,企业所有的做法,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无论老李告到哪里,企业都奉陪到底。而且,老李这样的职工如果企业不处理,以后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无法落实。
面对僵局,我们先让老李表态,承认其未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他愿意知错即改,希望用人单位给他一次机会。随后,我们介绍了老李家庭情况,确实,老李有两个孩子,父母身体也不好,经常要去医院看病,家中的经济条件捉襟见肘,他利用休息时间兼职,也是出于生活的无奈,主观上没有故意不遵守规章制度的想法。
经过再三劝说,企业同意恢复老李的劳动关系。而老李也答应不再兼职。
平怨气,消火气,是我们工作室经常使用的调解法,而要使这种调解法生效,我们工作室认为,必须深入调查,摸清事实真相,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