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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经营罪案

时间:2018-04-19  【转载】

3月27日,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经营罪案,该案涉及10名被告人。被告人亲属、烟草局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及群众等50余人旁听庭审。


柳城县公诉机关指控称:2016年10月底开始,朱某、盘某、罗某、王某、邓某、朱哥、朱弟、黄某、李某、冯某十人出资合股非法贩卖运输走私香烟。罗某负责管理走私香烟的账目,盘某等人负责组织桂林市恭城县的朱哥、朱弟、李某、黄某、冯某、邓某等人组成运输走私烟的车队。为逃避打击,在运输走私烟的过程中,该团伙专门安排哨兵放哨,参与运输走私烟的全部使用罗某统一采购的老人机式的工作手机进行联系,且每隔一个月就会更换工作手机号码。该团伙还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进行交货,运输走私的香烟则用一次性纸杯进行覆盖伪装。2017年3月26日,柳城县公安局在柳城县一私人仓库查获涉案香烟6948条,价格合计人民币808872.72元。朱哥、朱弟、李某、黄某、冯某等人被现场抓获,盘某、邓某两人逃离现场后不久也被捉拿归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十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历经7个半小时。


鉴于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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