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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强制措施面前,“老赖”主动履行
时间:2017-08-26 【转载】
“法官,你们别拘留我。给我10分钟时间,我马上叫我兄弟将执行款和罚款打到你们法院的账户上。”7月12日上午,在听完岑溪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向其宣读的罚款、拘留决定书后,赖某这么向执行干警表示。
2015年8月6日,赖某驾驶的小轿车与他人车辆碰撞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赖某将小轿车拉往马某的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车辆修好后,赖某未依约向马某支付修理车辆所支出的费用。
在多次催讨未果后,马某将赖某诉至岑溪市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赖某支付修理汽车所支出的费用,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律师费。岑溪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赖某应向马某支付汽车修理费用71616元。判决生效后,赖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今年5月22日,马某向岑溪市法院申请执行。
在岑溪市法院执行干警向赖某送达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时,赖某向干警们表示:“法官,我要和马某执行和解。”但,申请执行人马某不愿意与赖某和解。
看到马某拒绝和解,执行干警便积极督促赖某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面对执行干警的督促,赖某以“我想执行和解,马某却不配合,原因不在我”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看着赖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多次督促未果后,岑溪市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罚款2万元的决定。
7月12日上午,在看到执行干警手中明晃晃的手铐,赖某慌了神,向执行干警表示其能通过亲属马上履行清楚,并缴纳罚金。
10分钟后,执行干警在确定赖某已通过亲属履行清楚了还款义务和罚金后,提前解除了对赖某的强制措施。至此,该起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