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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嫁责任未果赔付双倍工资

时间:2017-06-12  【转载】

 今年45岁的郑经有一套木工手艺。据此,他没费多大劲儿便在北京找到一份工作。可是,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村人没想到,他在北京上班,用人单位竟然在山东,为他缴纳社保的单位却在宁波。去年8月受工伤后,郑经才知道自己的劳动关系这么复杂。

  因为其做工的北京公司不为他治疗工伤且停发了工资,所以,他才开始打官司维权。

  第一次仲裁,他说不清自己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仲裁员劝他撤了诉。北京致诚公益农民工法律研究与援助中心的贺争律师为他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并再次申请仲裁,公司又因不能自圆其说被裁向郑经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被拖欠的工资46770元。

  电锯锯伤左手

  公司停发工资

  郑经是河南一个偏僻山区的农民。2015年4月1日,他跟随老乡来到北京打工,凭着一手漂亮的木工活,老板张灿聘用他到自家木业公司当木工。当时,公司与郑经口头约定的月薪是6500元,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他缴纳社会保险。

  2016年8月13日上午,郑经正在使用电锯锯开一根圆木时,因圆木湿滑且比较重,他用力一推竟然被电锯锯伤。医生的诊断结果为:左手食指离断性骨折。

  受伤后,公司为郑经支付了医疗费,但没有为他申请工伤待遇。“我觉得公司这样做不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就找老板说事儿。”郑经说,这一找不仅没达到目的反而被老板呛了回来,老板还告诉公司人事部门停发他2016年7月1日至受伤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以抵销公司为他支付的医疗费用。

  首次申请仲裁

  冒出劳务派遣

  郑经不赞同老板的说法,认为自己不仅不应当承担工伤医疗费用,在负伤休息期间还应发放工资。如果被认定工伤,他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被赶出公司后,他以索要被拖欠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为由,向仲裁机构递交了申请。哪料,这次维权并没有成功。

  在仲裁委立案大厅,他按照工作人员提示填写了仲裁申请表,并顺利立了案。但是,在仲裁员主持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时,公司提交了一份劳务派遣合同。

  该劳动合同书载明:郑经在公司的用工性质属于劳务派遣,其用人单位是山东省济宁市某公司,其用工单位是被申请人,即老板张灿的公司。

  郑经承认该劳动合同上面的签字是他本人所签,合同上的指纹是他自己捺上去的。而他所持有的证据,虽有几张银行流水,但没有显示支付工资的公司账号,交易机构仅仅注明为山东省某银行分行。那几张考勤表以及一份录音证据,也不能直接证明他与老板张灿的公司或山东省济宁市的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员见此情形,劝郑经将此案撤诉,他照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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