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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备案相关要点:预付款规定及备案无效后果?

时间:2025-10-12 13:4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高埗律师获悉

一、施工合同备案必须有预付款吗?

办理工程协议登记需要先支付部分款项,不过相关法规没有设定确切数额,通常以协议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来计算。

预付款的结算时限和途径高埗律师,例如合同确立后的三十天里支付预付款的一半,待承包方关键职员与主要设备进场后的三十天再付清另一半,发放预付款期间承包方必须提交预付款担保文书。

工程预付款的退还时限和退还额度,例如当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25%至75%这个阶段时,按照工程进度款的相应比例进行退还,这三个环节通常没有硬性规定,招标方可以根据具体状况灵活处理,不过对投标方不宜要求过高

二、施工合同备案后无效的结果有哪些?

(一)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依照最高法院有关审理建筑项目承包合同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说明,若建筑合同无效,但工程经最终检查合格,承包方要求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费用,应当予以批准。

必须严格留意,仅是“对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费用”,而非“依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费用。换言之,实际支付的工程款未必是达成约定的那个数额,也没有以工程标准为依据,经由评估明确建设工程价值的补偿准则。在此情形下,司法解释的制定者是以“折价补偿”的形式来处置无效合同的。

(二)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依照最高审判机关相关司法解释,若建筑项目承包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并且完工工程在初步验收时被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但经过整改后重新验收合格,业主方面要求承建方赔偿整修开支的,司法机构应当予以批准。

(三)不予支付工程款

依照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若工程承包合同被判无效,即便修复后的工程验收不合格,承包方要求支付工程款也不予批准。

(四)发包人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依照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损害,即便承包方存在疏忽,发包方仍需对相关民事后果负起责任。

(五)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依照最高审判机关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当承建方出现私下转包工程、违规分包情形,或是无相应资格的单位通过借用具备资质的建筑公司名义签订承建协议,因而造成工程承建合同失去法律效力时,审判机构有权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条款,将相关方获取的非法利益予以追缴。

(六)施工中取得资质的,按照有效合同处理

当施工合同因承包方超越资质签订而被认定为无效时,即便承包方在工程完工前获得了相应资质,若当事人仍主张按无效合同处理,法院将不予采纳此诉求。

备案施工合同的具体情形东莞高埗律师,务必依照先前法律所定程序与标准来执行,备案预付款的细节,也要按照合同内涉及的金额多少来判定,金额不同,认定的预付款数额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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