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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5个网络消费典型案例,守护消费晴空促放心购

时间:2025-08-29 19:5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高埗律师获悉

纷繁网络纠纷中,如何守护消费晴空

人民法院深化以案促治让消费者放心购

商家在直播带货时给出超出法律规定的补偿保证,需要信守承诺。商家不恰当剥夺顾客“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益,不应得到认可。近期,中国最高法院公布了五个网络购物民事案件范例,集中处理网络购物方面出现的新状况、新挑战,有效发挥司法判决的参考和指导意义。

互联网购物的迅猛增长,对健全购物方式、增强交易便捷度、维护购物者利益,都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此,司法机构积极履行职责,为民众权益提供坚实后盾,依据法规严厉打击商家违背约定、损害购买者信任等情形,既确保人们勇于购物、乐于购物、安心购物,也为商家开辟出更宽广、更稳定的经营环境,推动网络交易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直播行业规范经营

张某某是个网店老板,他开的店里有主播直播卖东西。直播里主播把一种叫黄檀木的黑酸枝木手串(其实就是大叶紫檀)说成是小叶紫檀做的,还保证“保真”“假一赔十”。侯某看了直播就买了这条手串,花了1000块钱。侯某收到手串后才发现不是小叶紫檀,就告到法院,要求张某某赔偿十倍的钱,也就是1万元。

杭州互联网法院认定,张某某网络店铺的主播在直播推销时声称售卖的手串是小叶紫檀,并且清楚保证“货真价实”“假货十倍赔偿”,这些保证组成了张某某与侯某之间的买卖协议条款,这些条款对张某某有法律效力。张某某提供的手串并非小叶紫檀,而是大叶紫檀。张某某交给侯某的珠串不符合约定条件高埗律师,"假货十倍赔偿"的保证虽然超出法律规定的补偿额度,但张某某有义务执行,法院最后裁定张某某需补偿侯某一万元整。

这是最高法院公布的五个网络购物民事案件中的典型实例之一,该判决有助于约束商家在直播销售时的宣传方式,有利于全面维护购买者的正当权利,推动网络直播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南翔人民法庭的负责人潘静向《法治日报》的记者表示,该院在2024年审理的涉及张某和某贸易公司的网络购物争议案件,显示了对于商家违背销售保证行为的法律惩戒。

潘静透露,一家商业机构在某个线上交易场所售卖铁壶,宣称某件铁壶源自海外,由某位名匠手工打造,若仿冒将给予四倍赔付。张某支付了三万七千元购置三只铁壶,发觉制品工艺简陋,向商家要求退货却未被接受,于是向嘉定区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四倍补偿。该商业机构辩解称铁壶没有瑕疵问题。

承办法官针对买卖双方关于商品品质的纠纷,聘请独立机构对商品品质展开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张先生购置的三件铸铁壶的成型工艺、制作来源,皆与销售方所宣称的信息不相符合。嘉定区法院确认商家售卖商品时存在欺骗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并获取退款,另外商家在店内张贴的“假货赔四倍”内容属于自行设定的保证,法院因此裁定:某商贸企业需将3万7千元货款退还给张某,同时要支付四倍的赔偿金1万5千1百元,张某则要归还某商贸公司三件铸铁壶。

此案裁决既保障了购买者的正当权利,又为促进网络购物商家合规守信提供了动力,促使他们认真履行承诺,用良好的商品与周到的服务对待顾客,齐心协力构建一个正常规范的网络购物氛围东莞高埗律师,潘静这样表示。

优化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六月四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布了六个涉及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中的充值消费案件,这些案例向社会各界阐释了相关法律问题,针对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时引发的充值难题提供了司法指引。

妥善解决这类争议,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与其家庭的根本权益,也影响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良好运行和干净网络环境的营造,广州互联网法院一位负责人表示。

为加强法制教育并提醒网络购物潜在风险,各地司法机关运用公布典型案件、举办流动审判、网络进行法律知识传播等多种手段,协助提升顾客与商家的法律观念。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若发现可能引发消费争议的技术或经营方面的问题,会迅速发出司法意见,促使经营者完善制度,提醒其注重商业信誉,并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为了保障民众“掌中的购物安全”,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在今年2月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司法建议,着重于规范网络电商售卖商品的质量安全,借助法律手段为消费者权益建立“安全屏障”。

二零二四年三月,苏州互联网法庭经过考察本地众多直播公司,并详尽探究直播领域运营中的棘手问题与普遍困境,与多个相关机构协作,公布了《苏州网络直播行业法律风险规避手册》。该手册针对直播平台、商家、中介组织及内容创作者、用户等群体,归纳了二十项常见的法律风险情形,同时给出了相应的管理规范措施。

法院还改进了处理争议的程序,减轻了民众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使得消费者的正当权利能够获得切实保障。

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创设了多元合作模式,该模式包含法院主导、平台自我约束、行政部门监督、行业内部协商,以此促进法院与电商平台、市场管理部门、消协等机构构建数据互通联动体系,针对跨国贸易及新兴商业形态的争议,吸纳行业资深人士参与审判,建立从源头防范、网络解决到司法保障的完整争议处理流程,旨在减少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难度,提高问题解决的速度。

嘉定区法院尝试和网络购物平台及其商家合作建立快速处理争议的机制,健全平台内矛盾处理的专门负责体系,充分发挥平台自我管理的功能,推动平台经济良好发展。

确保判决公正性前瞻性

网络消费争议当前表现出争议形态丰富、技术难度提升、地域跨越明显等特征。据原阳县法院院长冯卓群分析,直播销售、互动式购物等新兴模式引发了当事人身份确认、责任归属等焦点问题。电子协议的法律地位、虚拟物品交换等技术应用造成了证据固定与案件审理障碍。跨国网购争议还可能牵涉多国法律选择,导致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过程艰难。

当前,网络交易呈现多样化趋势,其中一种是以平台合作为幌子拉拢代理商为代表的新交易模式,另一种则是宠物、虚拟账号等新型商品交易,这些新兴交易不仅激发了市场活力,也对法律的适用范围和监管体系提出了挑战,对此苏州互联网法庭庭长吴娅指出。

针对这些情况,各个地方的司法机构借助案例讨论、司法官学习等途径,增强司法官处理新兴领域法律事务的水平,力求审判活动的公平合理,并具备前瞻视野。

本院已设立技术专家辅助人机制,借助上海法院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嘉定)基地的智库资源,现正研究聘请智库学者运用数据算法等手段,协助法官对网络交易中的算法纠纷进行事实核查,此情况潘静向媒体说明。

当下的网络交易矛盾展现出更加纷繁的样貌,既要求对既有法律规范进行相应修正,也必须关注新式科技的法律适用范围。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同时也是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的朱巍向记者表示,面对网络消费领域出现的新状况和新挑战,除了公布典型案例之外,人民法院还可以持续制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法律的具体应用标准,清晰界定各方责任,从而提高司法效率,为网络消费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记者 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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