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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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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详解:持证上
东莞高埗律师获悉
(1)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压力容器。
2、实行安全操作许可制度,对部分关键操作设备设置标签。标签上必须有明显的标记或文字描述设备的操作程序和状态,包括阀门的启闭方向和其他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前应检查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位计等)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后方可启动机器。
4、集装箱操作人员必须根据集装箱所使用的工艺条件进行操作,防止超载。
5、容器运行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温度、压力、液位等是否在安全操作规定范围内,并根据工艺条件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容器在使用过程中,还应注意检查容器的连接部位是否有渗漏、渗漏现象,与其连接的管道是否有振动、磨损等现象。如果出现上述现象,必须及时修复并报告。
7、压力容器每次使用后,应保存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和运行状态。如有维修,应保存维修记录高埗律师,包括维修原因、地点、日期等。
8、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验,安全阀必须每年校准一次,压力表必须每六个月校准一次,校准记录必须存档。
(2)旋臂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佩戴安全帽,并严格检查所有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允许超载。
2.多人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必须明确传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总指挥的命令或信号进行。
3、吊装工件时,应首先检查绑扎是否牢固。绳索穿过有角开口的地方应提供垫子。然后尝试将其举离地面 0.1 米。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吊装。
4.非工作人员严禁在吊装区域周围通行。
5. 在吊装物就位并固定之前,不得离开工作场所。索具受力或悬挂物悬吊时,不得中断工作。
6.悬挂物悬空时,禁止在悬挂物或悬臂下停留或通过。
7.吊装结束时,吊钩上升到2米多的高度。
(3)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1、每个气瓶必须配备两个防震橡胶圈。
2、气瓶配件失效或有缺陷时,阀门螺杆滑动时应停止使用。气瓶应直立放置并固定,以防止跌落和事故。
3、禁止使用不带减压阀的气瓶。
4、气瓶内的氮气不得用完,并应至少留有0.05MPa的残余压力。并拧紧阀门并写上“空瓶”标记。
5、开启阀门时,应使用专用工具,缓慢移动。不要正视减压表,而是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6、压力表按时送检,检验合格后使用。
(4)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试运行东莞高埗律师,检查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和气味,通风和照明是否良好,报警呼叫是否有效,以及是否有其他异常现象。
2、保持轿厢门和层轿门清洁,清除门槛滑槽内的杂物,保证电梯门的正常启闭。
3、严禁电梯超载和运输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4、电梯运行时严禁使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
5、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时,应采用紧急报警装置通知电梯管理人员,由电梯管理人员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处理。
6、电梯管理负责人必须妥善保管三角钥匙,不得随意使用。
(五)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的机电部分及保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警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出现故障,严禁起吊。
3、必须服从起吊人员的指挥,如有人发出紧急停止信号,应立即停车。
4.操作人员必须收到指令信号后才能进行操作,启动车辆时应先鸣响警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置转到一档,然后逐步提高或降低速度。改变方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置。
6.接近起升限位器和大型或小型车辆接近码头时,速度应缓慢。不允许用倒车代替制动,用限位代替停车,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步行、上下楼梯应在指定的安全走道、专用平台或自动扶梯上进行。
8、工作停止时,起吊物不得悬挂在空中。作业时,如地面有人或悬挂物掉落,应鸣响警铃警告。严禁将悬挂物置于人的头上。起吊物体不得距离地面太高。
9、行车维修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张贴“禁止合闸”警示牌。
10.起吊大吨位物体时,应先尝试将其稍微抬离地面,确认悬挂平稳、刹车良好,然后抬起并缓慢运行。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手柄。
11、车辆运行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运转中也不准检查、调整机器部件。
12、运行中若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置于“0”位置。在放下起重部件或索具未脱钩之前,请勿离开驾驶室。
13、车床操作工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起重十不准”:
一个。指挥信号不明确或乱指挥;
b.物体重量不清楚或物体超载未举起;
c.缆绳拉动的物体不是悬浮的;
d.如果重物上有人站立或有漂浮物,请勿提起;
e.作业场所昏暗,无法看清场所,吊装物体,指挥信号未悬挂;
f.工件埋入地下,无需吊挂;
g。工件绑得不紧,吊不紧;
h.角部和吊绳之间未加垫物时,请勿提起重物;
我。吊带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不起作用;
j。盛满钢水包时严禁起吊(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起吊)。
14.工作完成后,车辆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将小车开至轨道两端,将控制手柄置于“0”位置,切断电源。
(6)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遵守厂内运输的有关规定。
2.叉车搬运物体时,必须明确被装载物体的重量是否在叉车的允许装载范围内。如果物体重量未知,应将物体叉离地面10厘米,然后检查叉车的稳定性,确认不超重后再运输。
3、叉车时,物体应尽可能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位于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后,方可吊起物体。
4.将物体提升至距地面10-30厘米的高度,并将所有货叉向后倾斜后再行驶。
5、起步时,不要突然加大油门或改变前后方向。您必须等待叉车停下来才能继续。
6.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进行作业。
7.严禁叉齿载人。除指定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驾驶室或室外乘坐。
8、作业完成后,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让叉齿落到地面,制动车轮。
(七)电瓶车安全操作规程
1、电瓶车应由专人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并持有驾驶执照。禁止无证人员驾驶。
2.开车前应检查刹车、喇叭、转向器、灯光等装置是否齐全、完好。如果车辆状况不佳,则不允许您驾驶。给奶瓶充电时,应遵循充电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3、驾驶时应遵守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安全规定。厂区道路车速每小时10公里以下,禁止超车。进出车间、仓库、拐角处的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间、仓库内的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公里。
4.托运的物品不得超重、过长、过宽或过高,滚动物品必须牢固捆扎。
5、电瓶车驾驶室内严禁多人,无扶手、栏杆的车辆严禁载人。车辆行驶时,任何人不得爬上或爬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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