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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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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
时间:2024-09-22 【转载】
最高法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东莞高埗律师告诉你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批复如下: - 如果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起重新计算。 - 如果供需双方在交易时,并没有书面或者口头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而是需方收货后只给付部分货款,经供方同意,需方向供方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不能认定诉讼时效中断,而是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此时,债务人有随时履行还款的义务,债权人也有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高埗镇律师提醒你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