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调岗打卡起争议,法院调解结纠纷

时间:2024-03-09  【转载】

近日,禹会区法院调解解决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樊某曾系甲公司的行车工。2021年底,樊某被公司通知长期待岗,樊某不同意仍正常到公司考勤打卡。2022年2月,甲公司以樊某2022年1月份正常上班的出勤检查中5次不在岗为由解除与樊某的劳动关系。樊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仲裁委裁决甲公司支付樊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樊某与甲公司不服,均向禹会区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经过庭审双方举证、质证及双方充分发表各自意见,法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向双方释明其在该起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过多次沟通,该起纠纷以甲公司支付樊某经济赔偿金而解决。

作者:董翠红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