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高埗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gaobulsh.com 高埗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离婚协议书对房产分配有没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3-12-30 【转载】
1、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产分配是有没有效的。首先,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没有效。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完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但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登记之前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尚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没有约束力。因此,夫妻双方达成的以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其次,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中夫妻双方处分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没有权处分的财产,处分他人房产是无效的。
3、最后,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没有,那么在房屋未变更登记到子女名下的,针对协议能否强制履行的问题,至今在法律上存有没有争议,当事人对此应慎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没有、共同所有没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没有、部分共同所有没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没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没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