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3-07-26  【转载】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地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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