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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丈夫赠情人大额财物,妻子诉请返还
时间:2023-06-01 【转载】
郑某和刘某是一对夫妻,双方于2005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9年刘某和余某相识,双方发展为情人关系。2019年至2022年期间,刘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陆续向余某转账18万多元,此外刘某还陆续向余某赠与了若干金银首饰、现金以及其他财物。妻子郑某发现后,于2023年1月将余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刘某和余某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余某返还财产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针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逐一讲解,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分析利弊,经过反复调解及推心置腹的交流,最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余某自愿一次性向郑某返还20万元。
本案中,刘某和郑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婚外情人余某,其行为不仅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也违背了公序良俗,侵犯了郑某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郑某有权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要求余某予以返还。被告余某明知刘某有家室仍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接受其财物,有悖公序良俗,所取得的利益为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