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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东转让股权后是否承担责任

时间:2023-03-24  【转载】

原始股东转让股权后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原股东未足额缴纳其认缴出资或出资义务未到期转让股权,转让当事人没有约定责任承担,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有权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原股东追偿。


按不同的标准,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1.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公司股东可以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2.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3.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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