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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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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的规定
时间:2022-12-22 【转载】
产假期间工资的规定是:
1.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2.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4.其他。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