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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婚后夫妻一方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2-12-04  【转载】

1、婚后夫妻一方买房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

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

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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