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男子为获利受雇赌场做事获刑并处罚金

时间:2020-03-29  【转载】

 邹某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为了获利仍然为其提供帮助。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扣押在案犯罪所得4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邹某的犯罪所得2600元,上缴国库。


 2016年9月底以来,刘某、曾某(均已判刑)等人多次在瑞金市武阳镇、泽覃乡等地组织人员用扑克牌以“钓虾公”、打“三公”的方式进行赌博,每场赌博参赌人员二三十人至四五十人不等,赌资数万元,均由曾某、刘某等人做庄,被告人邹某则受刘某的雇请为赌场送香烟、矿泉水、安排他人接送赌客、放哨等,每日报酬200元。2016年10月至11月期间,邹某为刘某开设的赌场做事10余次,共获利3000余元。


 邹某于2019年9月24日到瑞金市公安局投案。另查明,公安机关扣押了被告人邹某犯罪所得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然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邹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其具有自首情节,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邹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