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买卖水果起争执 放弃午休促调解

时间:2020-03-29  【转载】

“罗法官,你是人民的好法官,人民的父母官。”当吴某某接到罗法官递来的调解书时激动地道谢。近日,上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归还拖欠了原告两年之久的三万多元欠款。


自2018年起,黄某某向吴某某经营的水果店批发水果,至2019年9月1日止共欠吴某某水果款42263元。为此,黄某某写了欠条交吴某收执。2019年12月5日,黄某某仅向吴某某归还水果款10000元,至今尚欠水果款32263元。经吴某某多次催还借款,黄某某都以种种理由拒绝归还。原告吴某某遂向上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黄某某归还水果款及利息。


主审罗法官受理该案后,详细分析了案情,考虑到当事双方本是多年的买卖合作关系,调解有利于双方日后的生意往来,于是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双方当事人也表示愿意打破僵局,协商解决纠纷。


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开始协商调解方案。刚开始进展得并不顺利,调解曾几度陷入僵局,原、被告双方甚至还吵了起来,调解几近失败。主审法官果断分开双方当事人,主动放弃了自己的午休时间,并将案件的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分别与原、被告分析。在主审法官的耐心释法下,调解得以继续进行。经过长达两个半小时的耐心疏导和分析利害关系,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黄某某尚欠原告吴某某货款32263元,承诺于2020年4月1日之前付清,而原告吴某某则放弃收取利息,至此,该案件以原、被告握手言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