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高埗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gaobulsh.com 高埗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劳动案例
劳动案例
提交辞职报告后依然收到工资
时间:2018-11-14 【转载】
与毛先生相比,在一家资产公司任销售工作的刘女士的情况似乎更为复杂,因为她不仅“无法辞职”,还拿到了公司“照常”给她发放的工资。
刘女士说,自己去年进入这家资产公司,任销售工作。因为之前也有过销售的经验,所以刘女士很快便上手了这家资产公司的工作,并且屡屡成为销售组别的优秀员工。但在今年年初,公司老板告诉他们,公司的销售政策出现了变动,今年的销售任务要由刘女士等销售部门的员工先行购买产品,后每销售出去一份由公司再给予30%的提成。“这样的方式我有些接受不了。”刘女士坦言,由于是资产类的产品,销售难度本就较高,先前公司的销售政策虽然是每一单只给她们15%-20%不等的提成,但好歹每单都是从公司卖出,不涉及个人,公司现在的销售模式让刘女士感觉自己变成了“个人承包”,而非“公司销售”,因此她对老板也提出过几次异议,老板均不予理会。
随着销售业绩的逐渐下滑,刘女士对于这一销售政策也越感不满,因此她决定向老板提出辞职。在提交辞职报告之后,刘女士交接了自己的工作,并将自己所负责的销售产品自行买断以希望能够尽快离职。但是公司却迟迟不为她办理退工手续。“一般来说,提交辞职报告后的一个月后,我就算是离职了。但是,公司一直拖着我,导致我无法另找工作。”更让她感到怪异的是,她提出辞职后,公司还是照常支付了她的工资,甚至连她的工牌号、内网邮箱等也并未注销。公司的行为让她感到不解:既然工作已经交接,自己也买断了所有的产品,自己究竟算成功辞职了吗?如果另找其他的工作,是否会算作双重劳动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