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高埗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gaobulsh.com 高埗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劳动案例
劳动案例
职工辞职企业竟然不同意
3年前,毛先生受聘于一家互联网电商公司,因为入职时企业处于刚成立阶段,毛先生也算是公司的元老之一,“入职时与公司签订的是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工资约定为50000元/月(税前),约定好的岗位是市场总监。”赶上了创业热潮的毛先生认为自己是遇上了好的机会。在刚工作的一段时间内,他凭借着工作的热情和自己的工作能力,成功地完成了几个大单,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也逐渐培养起了一支团队,得到公司老板的赏识与重用。
2017年,公司的运营模式发生了变化,原本电商公司被拆分成了以产品销售为主的营销A公司和以电子技术为主的互联网B公司。根据毛先生之前的工作经验,按他的想法自己应当是归为A公司,任A公司的市场总监,“毕竟A公司的老板就是当初招聘我进来的那位,入职以来我也一直是跟着他工作的。”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人事调整通知下来,他被安排到B公司,同时还附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名称为B公司。公司人事告诉毛先生,因为公司主体进行了变更,因此所有人都需要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而约定内容与原本的一致,无须他费心。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公司人事所说的那样“无须费心”,“先是从工作内容起,B公司的‘老大’未放权给我们这批市场营运部门的员工,事事都要过问;对于我团队的人,他也把他们派到其他部门去,说是需要部门交流。”“新”公司老板的做法在毛先生看来似乎有些在“刁难”他。就在这个当口,毛先生一直负责的一个项目出现了销售物品质量问题,同时还发生了供应商“失踪”的情况,他第一时间站出来想出应急方案,找到可替代的供应商,并妥善地处理好了这件事。
两个月后,毛先生在老家的父亲被查出患上重病,需要有人陪伴在身旁,毛先生心生辞职的念头。“一方面因为家中无人照料,实在不放心。另一方面是因为在B公司工作得实在不愉快,因此也想回老家发展。”有了这样的想法后,毛先生将辞职报告通过电邮及纸质的方式,先后两次提交给公司。但是,公司并不为所动,甚至未找到他就工作交接的事宜进行交流。公司的这一反应让毛先生傻了眼,在他看来,员工提出辞职,公司进行交流后办理交接、退工,这一系列的事宜应当是顺理成章的,而公司的“不作为”着实有些看不懂。因此,他尝试去找B公司的人事询问自己辞职的情况,人事虽没有明说,但却暗示毛先生老板的态度:“人事跟我说,老板认为我之前的那个项目依然存在着危机,在尚未结局的情况下不得换人,因此不同意我的辞职。”第二天毛先生找到了老板,与人事暗示的一样,老板表示毛先生在现阶段因为工作未完成不得辞职,公司不会帮他办理交接、退工事宜。毛先生当场与老板进行沟通,表示之前的项目,自己的副手和助理都有参与,情况他们也大都了解,只要公司认可他的辞职报告,他即可将手头的情况与接下来的行动方案等交接给同事,不会出现公司担心的那种情况。但是,老板依然明确表示,项目完全没有问题之前,毛先生都不得离开公司。
老板的反应、公司的不作为……这些都让毛先生寒心,由于父亲重病在身,他不得已向公司请长期事假,前往老家照顾父亲,但他依然弄不懂:他这样的行为与辞职何异?公司如果一直不办理退工、退保,自己就无法辞职了吗?